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优化金融机构治理结构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旨在优化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并提升治理效率,响应新修订的公司法实施,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指导,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官方通知,旨在响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实施。为优化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并提升其治理效率,金融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即刻生效。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对监事会及职工董事的设置提出了新标准。为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通知》,为金融机构在完善治理框架和修订公司章程等方面提供明确指导。
《通知》依据新公司法的最新规定,详细阐述了金融机构监事会及职工董事的设置要求,并允许金融机构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可行使监事会职权,从而替代监事会。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留监事会或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这一变革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效率。
此外,《通知》还规定,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金融机构,其董事会中需包含职工董事,且职工董事应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严禁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兼任职工董事,以防止利益冲突。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章程修订和人员选任工作。
《通知》还强调了金融机构与股东、职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要求稳妥有序地完成章程修订和人员选任,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同时,金融机构在取消监事会后,原外部监事如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可转任独立董事,但累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此次《通知》的发布是落实新公司法的重要举措,将帮助金融机构建立更为灵活高效的治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同时保护职工权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衡。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金融机构落实相关要求,健全公司治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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