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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旨在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一项重要决策,旨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开展一项试点工作,核心在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异常低价问题。该通知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

根据通知内容,试点地区的采购机构需基于实际工作需求,综合考量历史成交信息及市场调查结果,确保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清晰度,并据此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提供竞争报价的基准。采购机构需全面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以及促进竞争等多重因素,对采购项目进行合理分类与分包。此外,鼓励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中纳入全生命周期成本考量,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后续专用耗材、升级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报价,并将其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针对信息化建设及耗材使用量大的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试点地区的采购机构需强化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机构应明确要求供应商严格遵循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期间,供应商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服务对象收取额外费用。

此次试点工作的实施,旨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透明。未来,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有望为政府采购领域带来更为积极的影响与变革。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