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专项债券管理新意见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实施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债务风险。
每经AI快讯,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将实施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策略,旨在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使用。具体来说,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及土地储备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以及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均被纳入‘负面清单’。这意味着,这些项目将不能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同时,意见还强调,专项债券资金必须依法合规使用,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工资、养老金以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
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债务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该意见的实施,预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使用将更加规范、透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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