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通过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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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减少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提振企业创新信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武瑛港北京报道
国务院官网信息显示,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频发,需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会议强调,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生态,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转变,并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一位医药业内人士表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助于稳定行业风气,为行业各方提供信心。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仲崇明认为,此举体现了高层对行政权力非必要干涉企业运行的重视,是系统化解决问题的信号,有助于提振企业信心,促进行业复苏。同时,会议也引发了行业对医疗反腐是否退潮的关注,但仲崇明认为医疗反腐不会减轻,反而会更加务实高效。
《意见》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但实践中存在乱作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此前也发布了相关意见,要求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行政检查一度成为企业负担,部分企业面临频繁检查,影响了正常运转。
医药产业改革过程中,检查频次过多、不确定性大等问题尤为突出,导致企业投诉增多。仲崇明建议,应厘清检查事项清单及适用条件,完善合理性,同时做好新业态的增量检查工作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力度和精准度,明确检查主体,清理公布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目前,各地区也在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如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无事不扰”,云南则推行“企业安静期”。在医药行业,涉企行政检查问题背后可能涉及医疗反腐等多方面因素。业内人士分析,医疗反腐力度加强可能导致检查增加,但《意见》的通过并不意味着医疗反腐退潮。
仲崇明指出,医疗反腐是正确且必要的事情,需要长期摸索和夯实。同时,会议还强调了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过程改革,打造创新生态,满足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一位医药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一文件有助于提振企业创新信心,但政策落地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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