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多项政策,加强中介监管与涉企行政检查
AI导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政策,包括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严格涉企行政检查、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12月24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于12月23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关键政策文件。会议重点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同时,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
中介机构监管加强,严打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看门人”的角色,必须防止其与发行人存在不当利益捆绑。为此,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此前,司法部已就该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亦多次强调压实投行、审计等中介机构的责任,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全面强化对入股资金、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穿透识别与监管。
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但实践中存在乱作为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营商环境。为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合理设置检查频度,把握力度,提升精准度,明确检查主体,清理公布检查事项,加强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激励资金倾斜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快地区
会议还指出,要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将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以增强地方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会议强调要深化全过程改革,打造创新生态,支持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效,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对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减免临床试验,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产业合规水平。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全链条监管能力水平,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图片链接保留未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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