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首席经济学家管理新规
AI导读:
中证协发布通知,从多方面对首席经济学家的任职、聘请、参加活动或对外发声等行为提出了要求,旨在发挥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智库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2月20日,贝壳财经记者从行业内部了解到,中证协为提升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的智库效能,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已向证券公司及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从多个维度对首席经济学家的任职、聘请、活动参与及对外发声等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
首先,公司需承担首席经济学家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首席经济学家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任职条件、聘任流程、管理部门、执业过程管理、兼职管理及违规处理措施等。中证协强调,若首席经济学家因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声誉风险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公司应给予严厉处理,直至解聘。
其次,公司在聘任首席经济学家时,需遵循严格的规范要求,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公司应加强对拟聘任人员的背景调查,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声誉及受处罚情况,避免聘任存在不良执业声誉的人员。原则上,公司只能聘任一名首席经济学家代表公司对外发表观点。
此外,公司还需加强首席经济学家对外发表意见的事前审核,确保其参加会议、活动及对外发表观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首席经济学家在参加各类活动前需进行事前报备,公司应对其将要发表的观点内容进行合规性和重大事项审查。未经批准,首席经济学家不得私自参加活动或发表观点,且不得泄露保密信息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同时,公司应将首席经济学家参加会议、活动及对外发表观点等纳入声誉风险管理范畴,对假冒、歪曲首席经济学家意见的情形及时澄清事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公司应加强舆情监测,制定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及时识别、应对和报告相关舆情。
中证协还指出,公司应引导首席经济学家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规范行为,履行社会责任,积极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证券行业文化。首席经济学家应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专业、诚信的执业原则,负责任地发声。
另外,中证协要求公司聘任的首席经济学家应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专业委员会”,并签署《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自律倡议书》,自觉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未经协会同意,不得使用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名义对外发表评论。
值得注意的是,本通知发布后,中证协于202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近年来,监管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对外发声管理日益加强,不少券商已明确要求分析师对外观点必须以研报为基础。同时,地方证监局也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强公开言论管理,确保发表言论符合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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