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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王宇恒因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交易,被天津证监局处以100万元罚款。事件引发公众对基金经理职业道德和行业监管的关注。

  基金经理王宇恒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事件再次引发关注。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公布了对王宇恒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其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的行为。

  经调查,王宇恒在担任某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期间,知悉了基金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未公开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明示、暗示张某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张某在接收到这些暗示后,操作自己的招商证券账户交易了与王宇恒管理的基金趋同的7只股票

  在听证过程中,王宇恒提出申辩意见,称其行为无收益、聊天内容非未公开信息、张某有足够独立决策能力等,但天津证监局经复核后认为,王宇恒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且张某的趋同交易行为与王宇恒的明示、暗示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交易趋同明显异常。最终,王宇恒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据悉,王宇恒曾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其任职期间管理的基金业绩表现平平。此次事件不仅对其个人职业生涯造成重大打击,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基金经理职业道德和行业监管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