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修订《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放宽了互认基金销售比例限制,允许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并新增基金类型,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满足两地投资者需求。
中国证监会于12月20日正式修订并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合作,通过优化基金互认安排,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更高质量的投资选择。
要点速览
新规亮点包括: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原先的50%放宽至80%;允许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能转授给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但获授权机构必须位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在原有常规基金类型的基础上,新增“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进一步拓宽互认基金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此次修订是在广泛调研并听取境内外市场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旨在更好地发挥两地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的销售比例限制,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二是适当放松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提高运营效率;三是为互认基金范围的拓展预留空间,以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订对于推动两地基金市场制度型开放具有积极意义,将为市场注入新的发展动力。优化后的基金互认安排有望为香港资管机构、内地代理人及内地投资者带来积极影响,形成共赢局面。同时,这也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更加开放的姿态,以及中国证监会落实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决心。
为配合《管理规定》的实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同步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进行了适应性修订,确保两地基金互认工作的顺利衔接。香港证监会也基于对等原则,同步修订并发布了相关通函,对内地互认基金的销售比例限制、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及基金类型等进行了对等修改。
多家受访机构表示,香港证监会放宽内地互认基金的限制,将有助于内地公募在香港开拓市场,吸引海外成熟资金进入A股市场。同时,这也将提升境内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加速国际一流投资机构的形成。
此外,证监会官网还发布了更新后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常见问题解答,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公开资料显示,自2015年7月1日互认机制启动实施以来,相关工作平稳推进,互认基金产品日益丰富,有效满足了两地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
此次《管理规定》的发布,标志着优化基金互认安排这一惠港举措的正式落地。市场人士预计,随着互认规则的修订和完善,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广度深度,为两地资本市场的协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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