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
AI导读:
证监会宣布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修订发布新管理规定,放宽销售比例限制,适当放松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增加基金类型,旨在深化合作,满足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并修订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2015年发布的暂行规定。此举旨在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合作,满足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据证监会介绍,《管理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首先,将香港互认基金在客地的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以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其次,适当放宽了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将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但要求获授权机构必须位于已与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以保障投资者利益。此外,还增加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为未来更多类型的产品纳入互认范围预留空间。
自2015年7月1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实施以来,两地基金互认工作平稳推进,有效满足了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并有力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证监会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5项对港合作措施中,已提及拟推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及优化基金互认安排,以更好地满足两地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
证监会表示,未来将继续统筹开放和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做好《管理规定》的实施工作,确保惠港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利共赢。
(图片来源:相关官方发布,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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