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放宽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并预留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范围,以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合作。
为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满足两地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跨境理财需求,推动资本市场向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迈进,并巩固及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中国证监会近期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进行了全面优化,并正式修订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原有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12号)将正式废止。
此次《管理规定》的主要修订亮点包括:首先,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比例限制由原先的50%大幅放宽至80%,此举将显著提升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的渗透率和影响力。其次,适度放宽了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将其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这将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和灵活性。最后,该规定还为未来更多类型的常规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范围预留了空间,预示着两地基金市场的合作将更加广泛和深入。
展望未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秉持开放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稳步扩大资本市场的制度型开放。证监会将持续做好《管理规定》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惠港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为两地投资者创造更多机遇和便利。


(信息来源:证监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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