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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对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光伏组件项目招投标提出严厉质疑,质疑主要集中在是否遵循中央精神、招投标法规定及国资委发改委要求,并质疑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财联社12月19日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昨日晚间对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一光伏组件项目招投标提出严厉质疑。质疑主要集中在该项目招标单位是否遵循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招投标法规定以及国资委和发改委的相关要求,并质疑其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具体来说,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近日公示了中标候选人。然而,招标单位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选择了报价低于行业测算最低成本价的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这一行为引发了光伏行业协会的不满。

光伏行业协会在质疑中表示,早在11月18日,他们便向招标单位制发了《风险提示函》,建议其依据实际情况,切勿设定不合理限价,但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回复。此外,行业协会还指出,根据他们的成本模型测算,11月光伏组件最低成本(含必要最低费用)为0.69元/瓦,而招标单位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仅为0.6313元/瓦,差距近10%。

光伏行业协会还质疑招标单位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呼吁其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相关依据。同时,行业协会也表达了对形式主义的担忧,认为如此低的价格明显技术和实力上有差距的企业之所以能中标,无非就是一个“最低价”,这是否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提到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的要求。

此外,光伏行业协会还表示将持续关注新疆电力乌鲁木齐光伏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二期29万千瓦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信息,该项目同样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0.6314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