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提升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程度,试点政策包括错币种借贷、简化备案流程等措施,已惠及54家试点企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宣布,将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及深圳等10个省市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旨在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与投融资的便利化程度。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透露,此次优化基于前两批试点的经验总结,积极响应跨国公司需求,通过深入调研与论证,再次对试点政策进行升级。优化后的政策预计将显著缩短业务处理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提升跨境资金运营效率。

试点政策核心内容

优化措施主要包括:首先,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进行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从而节约融资成本;其次,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材料审核,提升跨境收支便利性;再者,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增强跨境资金运营灵活性;最后,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境外成员企业办理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间的集中收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完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为加强国内外市场资源的联动效应,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效率,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探索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近年来,已先后推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多样化跨境资金运营需求。

本次优化在总结前两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次提升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主要优化点包括:试点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扩大政策惠及面;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节约财务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材料审核,业务办理时间预计平均缩短50%~75%;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归集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试点进展与成效

回顾历史,自2021年3月起,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率先在北京、深圳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随后于2022年扩大试点范围至上海、广东、陕西等地。截至目前,相关试点企业已达54家,分布于上述10个省市,累计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3188家,极大便利了跨境资金配置。

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将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迭代式、集成化升级外汇便利化政策体系,推动跨国公司资金池等政策提质增效,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内容有所改编,旨在提供更全面、深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