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优化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涵盖错币种借贷、简化备案流程、自主决定归集比例及集中收付等,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及深圳等10个省市,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此举旨在深化金融改革,促进跨国公司资金运作的高效与便捷。
新政策的核心内容涵盖四个方面:首先,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被允许进行错币种借贷,以支持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此举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资金融资成本。其次,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的审核流程被大幅简化,从而提升了企业跨境收支的便利化水平。再者,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这极大便利了企业的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最后,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可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业务,这一改变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致力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