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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分别对《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批复,两份规划均获得原则性同意,成为两地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修复的基本依据。

  国务院批复《石家庄市与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近日,国务院分别对《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批复,两份规划均获得原则性同意,成为两地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修复的基本依据。

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省会及京津冀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其规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篇章。至2035年,石家庄市需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14.4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33.33平方千米,并加强区域协同,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及中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其规划同样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发挥华北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功能。至2035年,太原市耕地保有量需不低于154.3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74.42平方千米。同时,太原将协同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引领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两份规划均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外,还明确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

此次批复标志着石家庄市和太原市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两地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