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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多地频繁发布再融资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消息,总规模高达2万亿元。此举旨在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推动经济增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王红茹|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1月8日批准了新增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议案,次日财政部迅速将这一债务限额下达至各地,并要求地方抓紧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发行工作稳妥进行,并合理安排债券资金的使用。

自11月11日起,包括山西、重庆、福建、宁夏、辽宁、湖北、西藏、内蒙古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纷纷启动了新一轮再融资专项债券的发行工作,旨在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多地密集推进再融资专项债发行

近期,全国多地频繁发布再融资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消息。

12月6日,山西省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公告显示,计划发行总额为385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其中15年期、20年期和30年期债券的发行面值分别为200亿元、85亿元和100亿元。加上11月8日发行的5年期17亿元债券,山西省截至目前共发行了402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券。

同日,重庆市也披露了计划发行82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的消息,涉及5年期至30年期不等,各类期限债券发行面值分别为180亿元、170亿元、66亿元、197亿元和207亿元。

12月5日,福建、宁夏、辽宁、湖北、西藏、内蒙古等地也相继发布了再融资专项债券的发行计划。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6日,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在内,全国至少有32个地区已披露或计划披露再融资专项债券的发行情况,总规模高达2万亿元。

从地区分布来看,江苏省的拟发行或已发行额度最高,突破2000亿元,达到2511亿元;湖南、贵州、四川、山东四省的额度也超过1000亿元;另有12个省区市的额度超过500亿元;其余15地的额度在50亿元至500亿元之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再融资专项债务总额达到2万亿元,显示了地方在化解隐性债务方面的积极态度和热情。他指出,平均每年2万亿元的增量并非中央对地方的刚性要求,而是根据地方到期隐性债务的规模来决定。

北上广再度发行再融资专项债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为偿还到期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债券。目前,地方政府发行的专项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包括部分城投债、财政担保债及财政欠企业款项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尽管在2021年已宣布隐性债务清零,但今年仍继续发行专项再融资债券。

以北京为例,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信息,北京在今年1月26日至10月29日期间,共发行了7次专项再融资债券,总额约747.0678亿元。

上海和广东也分别发行了约325.197亿元和673.9314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券。

赵全厚认为,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助于地方政府减轻负担,将原本用于偿债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领域,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增强市场信心,扩大投资规模,提升创新驱动力,促进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

再融资专项债存续期限延长

近期多地发行的新一批再融资专项债券,普遍呈现出存续期限较长的特点。

例如,福建计划发行的44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中,15年期和30期债券的发行面值均为223亿元;辽宁在12月5日和11月19日披露的发行计划中,也均包含了大量长期债券。

赵全厚指出,通过将短期、高成本的隐性债务置换为长期、低成本的专项债券,可以优化债务期限和利率结构,减轻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降低利息支出,并向市场传递出积极信号,增强市场对地方财政状况的信心。

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确保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有效利用,以更好地发挥增量政策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