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投资者银行买理财陷非吸案,法院裁定银行员工均需担责
AI导读:
70后投资者孙某在某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卷入非吸案件,历经十年法院裁定银行和理财经理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投资者仍需自担70%损失。此案提醒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需谨慎,避免落入非法理财产品陷阱。
在当今金融市场,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需格外谨慎,以避免落入非法理财产品的陷阱,否则可能面临难以估量的时间和金钱损失。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典型案例,揭示了非法理财产品的危害。
案例中,70后投资者孙某因轻信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在某银行营业厅购买的“理财”产品,竟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导致血本无归。经过长达十年的法律诉讼,法院终审裁定银行和理财经理均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投资者仍需自担70%的损失。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行为的广泛关注。
据调查,该案涉及某银行昆明某支行的理财助理闫某锋。在任职期间,他私自向孙某推荐并销售了非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且未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孙某在追求高息回报的诱惑下,轻信了闫某锋的推荐,并签署了投资协议。然而,该理财产品最终并未如期兑付,导致孙某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闫某锋作为专业理财销售人员,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员工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防范员工私售非本行理财产品,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孙某作为投资者,在追求高回报的同时,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案例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保持警惕,仔细审查产品的资质和风险,避免被高息所迷惑。同时,银行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飞单”行为在银行业已屡见不鲜。监管部门早已明令禁止银行员工私自销售非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并多次发布风险提示。然而,仍有部分银行员工为获取高额回扣而铤而走险,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仔细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投资策略。同时,监管部门也应继续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