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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通知,旨在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夯实基础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用好一体化系统、提高资产报告质量以及强化监管跟踪问效等措施,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和效益。

财政部近日颁布了《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旨在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和效益。

近年来,财政部已构建全链条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以确保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能够高效履职并推动各项改革。然而,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高、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此,财政部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需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资产管理体制,并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

二、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家底清晰准确。主管部门和单位需严格做好资产登记和核算,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并加强资产定期盘点和产权管理。

三、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升资产管理效果。主管部门和单位需按照规定标准配置资产,并加强资产使用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使用。

四、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单位需优化在用资产管理,建立待盘活资产台账,并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

五、用好一体化系统,加强资产动态管理。主管部门和单位需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资产管理,推动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六、提高资产报告质量,全面反映管理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需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全面反映资产管理情况。

七、强化监管跟踪问效,推进监管精准到位。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实现监管精准及时,并将资产管理全过程纳入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范围。

此次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高效化,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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