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文探讨了互联网上的“造神—灭神”现象,分析了网红爆红的原因、流量的周期性特点、独特内容或人设的重要性以及观众在塑造网络流行文化中的作用,指出“流量神话”是注意力经济复杂机制的缩影。

所谓的“互联网造神”现象,指的是网民与媒体对个体或群体的过度推崇,将其塑造为完美无缺的形象并推至不切实际的高度;而“灭神”则是在发现这些被神化对象的不符合预期之处时,迅速转变态度,将其从高位拉下并摧毁。这一“造神—灭神”的循环在互联网上屡见不鲜。

探讨网红“爆红”的原因时,人们常提及实力、运气、机遇等因素,也有人认为平台和算法在“造神”。人们愿意相信算法的力量,源于对技术的想象与敬畏。在大众心中,算法被赋予了无所不知的神秘色彩,它能洞悉个人喜好、预测未来趋势。网红的“意外”走红,进一步加深了算法的神秘感。

然而,互联网上的注意力市场极为复杂,难以通过单一公式求得固定解。在多维互动的环境中,平台虽扮演重要角色,但观众的注意力还受到传统媒体、广告商、网络达人及MCN等多方行动者的影响。网络流量的生成,是多方共同策展、合力塑造的结果。

互联网流量具有周期性特点,即“潮汐效应”。流量的分布和关注度随时间、事件及用户行为的变化而波动。在复杂的数字生态中,观众注意力分布与消费习惯的不断变化,使得“造神”过程充满不确定性甚至随机性。即使创作者因某条视频爆火,若缺乏实力和持续创作优质内容的能力,仅凭平台扶持,也难以获得长期认可和关注。

独特的内容或人设是“流量神话”的基石。在注意力市场中,创作者通过新颖内容吸引粉丝,部分创作者因填补观众注意力空缺或产生情感共鸣而获得关注。例如,小众景点通过短视频被重新发现,抽象风格内容因击中年轻群体幽默感和荒诞情绪而流行,怀旧、乡村风格内容则激发中老年人群怀旧情绪。

算法并非万能或完全自主,网络声名的最终缔造者是网民。无论是原创内容还是猎奇吸引关注的“黑红”现象,网络红人的成功需得到观众认可和授权。他们的成功受制于注意力规范、平台文化及算法偏好,但根本上取决于观众基于文化意识形态和品味偏好的选择。观众不仅是内容接收者,更是互联网流行文化的塑造者。

在互联网文化环境中,“流量神话”不仅是新兴网络文化,更是注意力经济复杂机制的缩影。流量反映时代精神与生活方式。无论是专业内容、人生故事还是通俗笑料,短视频时代的网红都从不同角度折射出当代社会认知与情感状态。网红的成败轮回,实则是大众心理的投射,反映人们对自我社会身份的期许与焦虑。在流量的流行与损毁之间,人们获得情感宣泄空间,通过数字化他者认清自我,探索与他人关系。

(作者:崔迪/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互联网造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