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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此举将深化中土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4.5万亿元人民币。

新华财经北京6月13日电(记者翟卓)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3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展期。此举标志着中土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助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陆续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4.5万亿元人民币。

在与土耳其央行的合作中,土耳其央行积极利用人民币互换资金支持本币结算,进一步提升了中土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此外,双方还签署了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为当地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互信机制。

目前,人民银行已在32个国家授权34家人民币清算行,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截至2024年末,已有超过1000个境外金融机构在人民币清算行开立清算账户。

人民币清算行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两国经贸合作提供丰富的人民币选项和解决方案,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和清算效率,满足双边贸易投资的本币结算需求。同时,人民币清算行还是离岸市场人民币政策传导、业务规则解释的重要渠道,助力企业把握市场机遇,降低业务风险。

此外,人民币清算行积极参与当地外汇、债券等市场交易,发行和创新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活跃人民币离岸交易,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上述安排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深化中土金融合作,为双边贸易和投资创造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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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