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特医食品与保健食品进口暂行规定获批
AI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海南省政府,原则同意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此举旨在满足患者需求,激励企业创新,并推动保健食品制度改革步伐。
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海南省政府,原则同意其制订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这是总局支持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又一重要举措。
暂行规定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将启动临时进口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的工作。这将满足罕见病患者、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和公众健康需求,同时激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
此前,中央及国家部委政策已明确“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并扩大境外进口保健食品、保健用医疗器械范围,允许先行区进口使用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特医食品等。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允许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医疗机构临时进口适量保健食品和临床急需的境外合法上市特医食品,经海南省政府审批,可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表示,该政策的落地改革意义重大,打破了海外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制度限制,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将加速保健食品制度改革步伐,推动政策效用发挥。期待政策实施后,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更加规范、健康。
然而,王大宏也指出,该政策对市场端影响有限,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或自行到境外购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现象仍普遍,且难以改变。同时,跨境电商产品存在监管困难,如生产标准不一、检测报告认定难、维权难等问题,给国内监管带来巨大挑战。因此,监管部门需调整监管范式,适应新的市场形势,解决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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