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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了改革总体思路、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及保障措施,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策部署,通过市场化手段,全面推动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一、改革总体思路明确

通知提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需遵循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原则。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同时,完善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确保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分类施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此外,行业管理、价格机制、绿色能源消费等政策将协同发力,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以更好地支撑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

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需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选择报量报价参与交易,或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

同时,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和价格机制将得到完善,新能源将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并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现货市场限价将适当放宽,具体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此外,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和价格机制也将不断完善,以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并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以形成稳定的供求关系。

三、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

通知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该机制将确保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对于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

针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通知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要求。存量项目将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而增量项目则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

四、保障措施有力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通知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新能源公平参与交易。电网企业需做好结算和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并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执行结果单独归集。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政策协同的重要性,要求各地改革实施方案需有利于国家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的落实,并做好与国家能源电力规划的衔接。同时,加强改革与绿证政策、市场、优化环境等方面的协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最后,通知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行政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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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