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供应链金融新规,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AI导读: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旨在明确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规范行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健康的融资环境,推动供应链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初衷。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旨在明确供应链金融的业务范围,规范行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健康的融资环境,推动供应链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初衷。
要深入理解《通知》的重要性,需从中国供应链金融的起源、实体经济面临的挑战、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发展方向以及各方在其中的角色定位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中国供应链金融的兴起,源于传统金融模式对中小企业资金困境的解决能力不足,保理和反向保理等手段虽被广泛采用,但因信用评估困难和大型企业确权意愿低等问题而难以实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需依托大型企业的支持,同时商业银行需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但实践中并未取得预期效果,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均面临资金压力。
为缓解资金压力,需从根本入手,运用“尺度”来衡量和指导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通过加强监管、优化商业环境,以“尺”来证伪供应链金融,确保其透明和合规;同时,以“度”来促进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发展,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这正是《通知》的核心价值所在——重新审视和定位供应链金融,通过规范支付行为和明确主体责任来净化制度环境,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使其真正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明确了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方向,即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高质量发展、保障产业链安全与韧性。供应链金融的基础在于产业供应链,其构建程度和运行质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能否发挥作用。高质量产业供应链应满足“公营链”“共盈链”“共赢链”的要求,确保各方有效协同合作,共同创造经济价值,实现长期持续发展。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在于通过金融手段优化产业资金流,确保高质量产业供应链的稳定运行。它不仅是融资工具,更是产业链资金优化管理的综合性解决方案。通过整合供应链上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实现资金的精准投放和高效周转,提升整个产业链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供应链的韧性和竞争力。
然而,近年来供应链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根源在于从业者对供应链金融本质的误解。将供应链金融视为单纯的融资活动或仅关注融资收益,会导致目标异化,忽视其在优化产业链资金配置、提升整体效率方面的作用。因此,正确理解供应链金融的本质至关重要,它不仅要满足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更要通过金融手段促进产业链长期健康发展。
为实现供应链金融优化产业资金流的目的,需夯实其核心功能,即基于供应链“创造信用”“传递信用”“释放信用”。通过数字化、关联化、整合化手段,精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增强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信用价值,并借助多种金融工具,缓解产业链及企业面临的综合资金难题。
在供应链金融中,各参与者的角色至关重要。《通知》明确指出,信息中介不得转变为信用中介,要求准确把握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区别。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参与者包括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合作伙伴、综合信息服务商、风险定价者和流动性提供者等。他们各自承担着创造信用、传递信用、释放信用的职能,共同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然而,当前《通知》实施面临重大挑战,包括产业企业如何证明其竞争力以创造信用、综合信息服务商如何展示其强大的数据信息整合和服务能力、风险定价者和流动性提供者如何深刻理解数据价值和资产价值等。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强化产业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数据质量评价体系与交易市场、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并促进公共数据与其他数据的融合。
综上所述,《通知》的出台为供应链金融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要实现其有效落实,还需从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政策协调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制度安排。通过这些举措,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化、高效化发展,为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注入更多活力。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务部市场调控专家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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