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为什么同一盒药,在医院、药店、网上价格相差悬殊?创新药的高投入能否换来合理回报?集采药品如何实现“降价不降质”?短缺药供应能否稳稳托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

  为什么同一盒药,在医院、药店、网上价格相差悬殊?创新药的高投入能否换来合理回报?集采药品如何实现“降价不降质”?短缺药供应能否稳稳托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入手,给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在4月15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来自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部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中的创新药定价、集采规则优化、不同渠道药价协同等热点问题,逐一作出详细解读与回应。

创新药设立“首发价格”保护机制

  

  针对市场最为关注的创新药定价问题,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明确表示,“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

  《意见》提出,对新上市药品引入首发价格机制,企业可基于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自评结果,将药品区分为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类别。其中,高水平的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可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匹配的价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王小宁表示,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的具体文件,企业还可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结果和临床使用效果,在首发价格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不过,定价行为需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议。

  数据显示,连续8年医保目录谈判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报销。截至今年2月,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惠及11.7亿人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则透露,我国在研创新药数量约占全球1/3,2025年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总额超13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全球前50医药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据6席。

  他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编制《医药工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将重点加快打造“创新医药”“普惠医药”“数智医药”“开放医药”,“让每一位患者都能用上更好、更优、更便宜的药”。

“不同渠道药价差异不能太大”

  

  “公立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的药价存在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的,但差距不能太大,要在合理范围之内。”王小宁在回应不同渠道价格差异问题时表示。

  他解释,公立医院药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则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由于经营模式、采购渠道、供应链效率不同,价格存在波动,但价格治理的着力点正是“让差距回归合理”。

  《意见》提出,要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作用、引导药店合理定价、用好网上药店价格发现功能。具体措施包括:以定点药店和网上药店价格作为锚点,督促企业调整偏高的挂网价格;通过医保定点协议要求定点药店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其他渠道,也不得对医保和非医保患者实行不公平的“阴阳价格”。

  王小宁在发布会上提到,比价小程序在各省都已经上线,里面具体有哪些品种在销售,它的规格、价格、到药店的距离,上面都有。欢迎大家多上小程序看看,少走冤枉路,不花冤枉钱。

  与此同时,为破解“以药养医”,《意见》进一步扩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范围。除中药饮片外,公立医疗机构其他药品(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均不得加价销售。国家医保局已出台《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设立“药学门诊诊查费”“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等10个价格项目,以体现药学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反内卷、防围标”医疗机构仍可用原研药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近年来药价下降的重要因素。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11批集采,覆盖490种药品。下一步,集采规则将进一步优化,核心方向是“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

  具体措施包括:根据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不同品类特点,差异化制定采购规则;采用竞价、询价、综合评价等多种中选方式,引导企业理性竞争;医疗机构在集采协议外,仍可使用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一刀切”;推广“一省牵头、全国参加”的省际集采模式,提升规范化水平。

  施子海表示,对出现供应或质量问题的中选企业,将“零容忍”取消中选资格,并限制未来投标资格。

  针对公众对集采药品质量的关切,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李江宁回应称,药监部门坚持中选企业检查和中选品种抽检“两个全覆盖”,对风险问题“零容忍”。

  截至目前,检查和抽检已覆盖全部十一批国家集采的490个品种和800余家中选企业,已有15个集采药品因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或抽检不合格被取消中选资格。

  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方面,已遴选发布103批参比制剂(共2879个品种),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达1695个,约占临床常用化学药的2/3,审评标准已全面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委员会(ICH)对接。

  李江宁还透露,创新药临床试验平均审评用时已从“十三五”期间的175个工作日缩短至50个工作日左右,缩短71%;优先审评平均用时从246个工作日缩至143个工作日,缩短42%。2025年批准上市76个1类创新药,2026年以来又有14个获批。

国家清单57个品种均在产

临时进口机制已覆盖48种药品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披露,2023年以来,全国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2025年以来,依法审结28起药品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并首次禁止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的药品领域股权收购。市场监管部门已构建覆盖原料药流通、成品药生产销售、医疗机构和药店购销全链条的价格监管体系。

  在短缺药保障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龚向光介绍,我国药品短缺现象已得到缓解。近三年,地方三级应对率(对短缺信息的处置比例)均保持在96%以上;需要国家层面应对的短缺品种数从2021年的64个下降至2025年的2个。目前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共57个品种,“均在产,在生产企业端均有一定量库存,不存在完全停产、断产或没有供应的品种”。对于国外已上市、国内无供应的临床急需用药,已对去纤苷、伏索利肽片等48种药品开展临时进口论证,覆盖罕见病、肿瘤、妇儿等领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