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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标准,此举旨在简化楼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对住房交易税收进行相应优化。

财联社11月22日讯,今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标志着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已全面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

广州: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楼市调控再出新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今日发布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原相关文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此举将有利于简化楼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

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后,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政策将得到优化。对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契税方面,家庭唯一住房及第二套住房均享受不同幅度的优惠政策。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扩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覆盖面

同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进行明确。通知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契税等税收政策均将得到优化。其中,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的,将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深圳:紧随北上广,取消普通住房标准

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通知还对相关征税问题进行明确,包括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等,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此外,深圳还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

此次四大一线城市全面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标准,是楼市调控政策的新动向,旨在进一步简化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