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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新政,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限制,扩大“商转公”受益群体,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人才绿卡使用条件。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31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包括:一、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限制,适用范围包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购买自住住房等情形,缴存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二、扩大“商转公”受益群体,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三、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住房总套数为依据界定。四、优化人才绿卡使用条件,取消申请人家庭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记录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