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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以解决行业痛点,提升跨境电商的效率和竞争力。

本报记者刘萌。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此前,该模式已在2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此次推广将解决跨境电商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提升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