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证监会一周内连续对四家公司发出罚单,涉及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其中,ST百灵因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被重罚,司尔特和ST得润则体现出“重罚个人”的追责导向。此次处罚揭示了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传递出监管层对资本市场的严格监管信号。

继3月20日晚间六家公司接连被查被罚后,短短一周之内,资本市场再度迎来监管“重拳”。3月27日晚间,又有四家上市公司披露罚单。其中三家被罚时已被“ST”,分别是ST得润、ST百灵和ST明诚,而司尔特也将于3月31日起“戴帽”。与一周前的案例相比,此次四家公司的处罚呈现出新的特点。ST百灵因销售费用核算问题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其“先少计费用、后多计费用”的跨期调节手法在A股市场较为罕见,公司在申辩中自称“整改纠错”却被监管明确驳回;司尔特与ST得润则体现出“重罚个人”的追责导向,个人罚款金额远超公司主体,ST得润实际控制人邱建民一人被罚1200万元,司尔特董事长、总经理各被拟罚300万元,个人追责力度显著加码。从问题类型来看,财务造假依然是四家公司的“通病”,且手法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