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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新规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3月16日,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对已实施十余年的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新规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在缴存比例上进行重要优化。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容。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职工外,其他单位职工、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同时,新规完善了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机制,明确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调解方式处理职工投诉,鼓励单位与职工协商化解欠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