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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新公告,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该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涉及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的跨关区退货规定。

人民财讯3月13日电,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