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披露三家券商债券业务违规 证监会决定采取警示函措施
AI导读:
证监会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公告称,太平洋证券、中天国富证券、财通证券因债券类业务存在违规,被采取警示函措施。三家公司均存在债券内控把关不严、承销尽调不规范等问题。
新华财经北京2月13日电证监会13日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公告称,因债券类业务存在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太平洋证券、中天国富证券、财通证券采取警示函措施。
证监会查明,太平洋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债券内控把关不严,个别项目对质控内核提出的意见回复不到位,内核未实行闭环管理;
二是个别公司(企业)债券项目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进行充分关注;
三是个别ABS项目基础资产转让核查不充分,存续期未持续跟踪核心企业经营情况。
中天国富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债券内控把关不严,个别项目质控内核履职不到位;
二是发行承销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发行人财务数据波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等重要风险事项分析核查不充分,个别项目未对簿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
三是个别项目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
财通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二是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
三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认为,上述三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上述三家公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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