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AI导读: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正式启动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人需满足特定条件。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了一项新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缴存人提供更加实惠的贷款服务。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还款负担,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正式启动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泉州市在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除了需满足基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额外条件:
(一)申请人需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允许其提前结清贷款;
(二)申请人需在原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后(含一年)且无逾期贷款余额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三)申请人所购住房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该住房仅存在原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被征迁或列入征迁项目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借款申请人需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希望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
此次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商转公”贷款业务,不仅有助于减轻缴存人的还款压力,还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覆盖面。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更多家庭提供更加便捷、实惠的住房贷款服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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