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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延续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涵盖7个方面,包括用地、印花税、契税等税收优惠。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曲哲涵)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延续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涉及以下7个方面: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