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1月16日公告,延续实施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该政策旨在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财政部、税务总局1月16日公告,延续实施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等。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