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新规对混合销售的影响
AI导读:
2026年起实施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混合销售的定义和适用税率进行了调整,主要业务将决定应税交易的税率。新规扩大了混合销售的范畴,并强调经济实质原则。
随着今年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企业混合销售究竟适用哪档增值税税率有了新变化。
详解变化
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等适用13%税率,销售交通运输、建筑等适用9%税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6%税率,出口货物等适用零税率。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企业不同的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如果业务之间没有关联,可以分别核算相关业务,从而采用业务对应的税率。
但在实务中,有的企业一项应税交易可能涉及多档税率,业内称之为混合销售。对于混合销售最终如何确定适用税率这一难题,新的解决思路来了。
根据增值税法,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对上述条款进一步细化:上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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