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特斯拉“车顶维权”案二审后 当事人张女士被限高
AI导读:
新京报报道了特斯拉“车顶维权”案二审后当事人张女士被限高的消息。据报道,张女士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她表示已向上海高院申请再审名誉权案件并正在打二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俞金旻)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则限制消费令显示,特斯拉“车顶维权”女车主张女士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原因为张女士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案件流程显示,今年8月,张女士被申请执行约17.23万元。

12月31日中午,特斯拉“车顶维权”女车主张女士独家回应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称:“我也刚看到这个消息,名誉权的案件,已经向上海高院申请再审了。数据案特斯拉也上诉了,目前正在打二审。二审判决出来以后,我会一并处理。”张女士坦言,限高令在舆论层面对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笔钱我会尽快按程序付给法院,该买单我也会买单的。”
据此前报道,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媒体日首日,特斯拉车主张女士在车展现场爬上一辆特斯拉展车车顶,大呼“特斯拉刹车失灵”,随后被保安带走。当天,上海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2021年2月,特斯拉车主张女士的父亲驾驶特斯拉发生追尾事故后,持续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行车数据被拒。交警认定张女士的父亲负事故全责,但其家人认为事故原因是刹车失灵。
2021年10月,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起诉张女士,指控其在上海车展上的“车顶维权”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并索赔500万元。经过4年审理,2025年7月11日,上海市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定张女士侵犯特斯拉名誉权,需向特斯拉赔礼道歉并赔偿约17万元。
2025年9月16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张女士诉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认定特斯拉作为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责令其向张女士提供事故前三十分钟的完整行车数据。
12月31日,当事人张女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截至目前特斯拉方面一直没有提供完整数据。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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