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浙江省出台首部海洋经济综合性法规,旨在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责,推动了重点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并强调了科技赋能和绿色发展。

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浙江在海洋经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法规。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也是海洋经济大省,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优势和强劲的产业支撑。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海洋生产总值9300亿元,同比增长6.3%;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有望突破4300万标箱,同比增长10%以上,宁波舟山国际航运指数“五年四级跳”,跃居全球第7,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条例》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省市政府健全海洋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海洋经济领域项目建设,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机制。

《条例》对浙江省重点发展的海洋产业予以明确,推动海洋化工、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旅游、海洋渔业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海洋清洁能源、海水淡化、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药物、海洋电子信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

《条例》坚持科技赋能,统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引导开展海洋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条例》坚持“以港兴海”,专设“强港建设”章,把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作为海洋强省建设的“硬核”驱动。

《条例》坚持陆海统筹与绿色发展,对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海洋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海洋生态修复等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固化浙江“海上千万工程”经验,对推动海洋渔业船舶全域全量管理、提升更新大型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