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指南 强调信用管理
AI导读: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5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强调公司债券以信用为生命线。该指南鼓励支持主动信用管理工作,细化券商在受托业务中的各项环节。此外还提到创新品种债券的积极发展和存续债券量的增长。
央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记者牛谷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5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的通知。
据悉,《指南》首次将信用管理的理念贯穿债券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再次强调了公司债券以信用为生命线的特征,还设专章鼓励支持主动信用管理工作,引领受托管理人角色转变,带来行业新气象,同时细化了券商在受托业务实践中信用监测、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等工作环节。
信用驱动债市行稳致远
2025年以来,上交所债券市场持续满足各类主体投融资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2025年,上交所公司债市场发行活跃,发行规模近4.5万亿元,同比增长20%。此外,创新品种债券方面也呈现出积极的发展势头。2025年,上交所推出高成长产业债,已发行88单;科创债同比增长超60%;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同比增长超800%;支持发行服务国家战略债券同比增长超50%。
一级市场的活跃,带来存续债券量的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末,上交所公司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近14万亿元。不论是从发行还是存续规模来看,上交所都在全球交易所债券市场中名列前茅。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债券发行人大多是持续滚动的融资主体,通过建立长期性的信用关系实现“持续再融资”。业内人士指出,构建信用基础已经成为存续期管理的“生命线”,债券存续期阶段,如何准确、客观、有效地反映信用、修复信用、增强信用,优化长期“信用曲线”尤为重要。
正由于存续期管理至关重要,在债券市场中,有一项有别于其他证券品种、特有的制度设计——受托管理。券商作为受托管理人,在存续期开展跟踪监测信用变化、督促协助信息披露、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是连接发行人、持有人的关键角色,天然地在“信用曲线”的优化过程中不可或缺。
央广财经记者了解到,过去债券市场也不乏“重承销、轻受托”倾向,债券受托管理多“隐居幕后”地被动执行规定动作。“但实际上,受托管理人长期跟踪发行人、了解监管规则与导向、熟悉信用提升工具,在识别信用风险、发现信用价值方面有独特优势。”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发布的《指南》,正是支持受托管理人向前一步,根据不同发行人的信用特征“量体裁衣”,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实现从“合规督导者”到“价值发现者”的角色深化。
受托业务“转舵”主动管理
记者关注到,作为交易所市场首个针对债券受托管理业务的专项指南,《指南》在规范主要履职事项的同时,为主动信用管理绘制从监测、发起、实施到激励的“路线图”,提供了工具箱与示范案例。根据《指南》,一旦发现发行人存在信用提升空间或信用稳定需求,受托管理人可以通过债券购回、回售转售等市场化工具,可以与增信主体、评级机构、估值机构等主体沟通协调,也可以采取整合优质资产以及路演、培训等信用管理举措,以实现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识别、传递、修复、巩固和增强,更能有效前置风险应对。
事实上,这场“转舵”的探索早已启动。据悉,2024年下半年以来,上交所已经在行业试点范围内推动券商开展了主动信用管理的先行先试,目前多家试点券商主动信用管理的实践案例逐单落地。其间,发行人提升了信用、降低了融资成本,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获取了稳定收益的产品,券商受托管理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债券业务提质增效,由此开拓良性循环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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