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告中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近日,多处广告因“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引发争议,监管部门对此进行规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