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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强化互联网税收征管 成效初显: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平台企业自10月起报送涉税信息。目前已有多家平台企业完成首次报送工作。该规定有效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并规范了平台经济的发展。

为了应对线上一些经营者偷逃税,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今年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要求平台企业自10月起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第三季度收入等涉税信息,以强化征管。目前这一新规已经落地,并直接带来相关税收收入增加。

12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今年10月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成效初显。其中平台内经营者纳税遵从有效增强。

练奇峰表示,今年第三季度,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纳税遵从度有了较大提高,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的差异明显缩小。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7%。上述平台内经营者第三季度纳税同比增长12%,明显高于全国税收平均增速。

另外,今年以来,全国税收收入增速由负转正,其中一个因素就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增强,而这显然也跟上述《规定》落地后平台经营者纳税遵从度直接相关。而税收增长势头得以延续。

税务总局副局长蔡自力在上述会上介绍,得益于经济稳中向好以及资本市场活跃等因素带动,1—11月份税务部门征收税费收入超过29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3.1%。

由于互联网平台向税务部门申报了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一些人员申报的第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低于平台报送金额,因此通过短信等途径提醒相关纳税人若有申报错误及时更正,避免后续产生滞纳金。

练奇峰表示,目前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信息报送的过程也是税法普及和宣传辅导的过程,我们明显感受到平台内经营者的合规经营意识因此不断提高。

《规定》落地除了直接带来相关税收增长,还规范了平台经济发展。

目前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较为常见,而《规定》落地后,也打击这类不当经营行为。

练奇峰表示,《规定》实施后,涉税信息报送带来的纳税意识增强和税收成本内部化,使通过“刷单”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

他表示,《规定》还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所带来的信息壁垒,原来一些平台企业自身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以此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使得这类“空壳平台”和“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就开始减少,反映出利用平台经济违规招商引资的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

税务总局此前数据显示,《规定》自2024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年9月初,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

此前平台内一些经营者因偷逃税节约了成本,从而拉低商品价格开展“内卷式”竞争。这一现象随着《规定》落地,经营者偷税难度加大,从而发生变化。

练奇峰表示,《规定》实施后,一些商户出于合规经营需要,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为其开具发票,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发生改变。涉税信息报送撬动平台经济“反内卷”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合规的作用开始显现。

“同时,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问题,如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通过隐匿收入、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转变主体身份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也都容易被暴露和发现,为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分类治理,以合规管理促合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练奇峰说。

《规定》实施后,由于外卖人员等涉税信息将被平台报送至税务部门,且他们个税预缴方式发生变化,因此一些外卖“小哥”们担心税负会因此增加。

练奇峰表示,《规定》实施以来,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须报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都没有受到影响。

他表示,之前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禁止,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切实保护平台上各类“小哥”及家政服务等便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