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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旨在强化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平台经营者协同治理,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12月20日披露,12月18日,该总局正式发布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旨在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为平台经济的稳健前行提供坚实保障。

《办法》积极响应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平台经济监管常态化的战略部署,以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为核心,详细规定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具体内容、协查对象、操作流程以及数据字段标准等,进一步健全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协同监管框架,旨在通过常态化的监管手段,激发平台经济的新活力。

《办法》将于202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其核心内容涵盖四大方面:一是明确了执法协查的适用范围,即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权要求网络平台提供其内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及交易数据,协助核实并反馈协查结果;二是规范了执法协查的主体资格,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要求平台配合调查,特定情况下,市场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部门可直接介入;三是详细界定了执法协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服务信息、交易记录、物流及售后等关键数据;四是清晰界定了执法协查的对象,包括网络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为网络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经营者。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速构建高效、顺畅的网络交易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平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新京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