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建议》强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提出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必将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战,取得了举世瞩目、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到2020年底,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扶上马、送一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脱贫成果成色更足、更可持续。“十五五”时期是过渡期结束后转向常态化精准帮扶的新阶段,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这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根本之举。

  (二)这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三)这是应对外部风险挑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事情的迫切需要。

  二、准确把握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的原则要求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重在完善制度、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以有力有效的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以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确保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三、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重点工作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是一项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农民群众切身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