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离岸债重启:政策完善与风险管控并行
AI导读:
自贸离岸债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下重启,成为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离岸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然而,由于城投债占比过高引发风险担忧,自贸债在2023年7月后被叫停。新的自贸离岸债必须遵循“两头在外”的原则和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
在时隔两年重启后,自贸离岸债的政策体系正愈发完善。目前,全市场存续的自贸离岸债约1100亿元,成为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探索离岸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
据上海人大公众号发布,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草案)》,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和业务规则,对加快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自贸离岸债(简称“自贸债”)是指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面向已开立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品种。2023年,自贸债发行规模达到856.36亿元,只数和规模都超过2022年全年发行的两倍。
然而,由于城投债占比过高引发风险担忧,自贸债在2023年7月后被叫停。目前,全市场存续的自贸离岸债约1100多亿元,城投企业的占比高达77%。
2024年以来,自贸区发展和自由贸易账户的政策逐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陆家嘴论坛宣布八项金融开放举措,其中包括发展自贸离岸债,拓宽“走出去”企业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
7月25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上海清算所支持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成功发行全球首单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规模5亿元人民币。新的自贸离岸债必须遵循“两头在外”的原则和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
业内人士称,《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强调新的自贸离岸债必须“两头在外”,即发行主体是境外,投资主体是境外或者自贸区银行FTU。此前的自贸债发行模式基本成为了历史,境内发行主体不再适用。
未来自贸区债券将强化对业务和资金使用的监管,降低套利行为和资金单项内循环,落实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有效推动人民币外循环。存续自贸区债券或在限期内以偿还为主,“借新还旧”的可能性取决于发行人实际业务。
(资料来源:Wind数据,财联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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