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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加快煤炭生产环节电气化改造,推广新能源运输设备,完善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降低矿区自用煤消耗。

  人民财讯11月7日电,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这一举措不仅响应了国家绿色发展的号召,更是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步。加快煤炭生产重点环节电气化改造,推广电驱钻机、电动铲机等装备应用,扩大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比例。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在有条件的露天煤矿规模化应用电动、氢能矿卡,井工煤矿根据运输方式逐步应用电动矿用无轨胶轮车,提升矿区运输系统清洁低碳化水平。支持矿区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完善矿区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加快淘汰矿区内低效落后老旧锅炉,因地制宜推广电锅炉、生物质锅炉、瓦斯氧化供热锅炉、清洁高效煤粉锅炉等先进锅炉,降低矿区自用煤消耗,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