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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及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措施答记者问,表示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将调整一批针对美国的非关税措施,包括继续暂停和停止相关公告措施,并明确出口经营者申请许可流程。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措施答记者问,展现中美经贸磋商新进展

  问:有消息称,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将调整一批针对美国的非关税措施。请问在不可靠实体清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发布公告,将一批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相应措施。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7号)相关措施1年,并停止3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5号和6号)相关措施,以促进双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问:有消息称,同样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方面也有调整。请问具体是什么考虑?

  答:根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商务部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分别发布了2025年第13号和21号公告,将31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为落实共识,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第13号公告的15家美国实体停止上述措施;对第21号公告的16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上述措施1年。出口经营者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