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调整出口管制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管控措施
AI导读:
商务部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调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及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部分美国实体停止或继续暂停相关措施,出口经营者需依法申请许可,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不可靠实体清单实体交易。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出口管制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管控措施答记者问
问:有消息称,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将调整一批针对美国的非关税措施。请问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分别发布了2025年第13号和21号公告,合计将31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第13号公告的15家美国实体停止上述相关措施;对第21号公告的16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上述相关措施1年。出口经营者如需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准予许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答记者问
问:有消息称,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将调整一批针对美国的非关税措施。请问在不可靠实体清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发布公告,将一批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采取相应措施。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7号)相关措施1年,停止3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5号和6号)相关措施。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相关规定,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上述实体进行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来源:商务部网站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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