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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云南省政府印发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方案,加大对专精特新等企业支持,推动股权市场融资,支持债券发行,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潇潇)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金融动力。

  《方案》明确提出,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需积极落实专岗对接融资需求、解读金融政策、制定服务方案,提升对接精准度,尤其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及中长期贷款支持,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同时,推动优质民营企业利用股权市场融资。建立三级民营企业上市后备库,动态挖掘重点优质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上市难题。强化上市培训、培育、辅导,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并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

  此外,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通过担保增信推动债券扩容增量。引导机构投资者合理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民营企业,发挥资本市场“塔基”作用,建立上市培育培训基地,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挂牌。最后,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优质民营企业,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投资基金合作,开展“投贷联动”,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的支持。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