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医保新政:放宽户籍限制,扩大共济范围
AI导读:
10月16日,四川省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学生儿童可在常住地参保,大学生可按学制参保,同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据成都发布,10月16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媒体提问。此次“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医保政策积极适应人口流动形势,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学生儿童可在常住地或就读地参保,大学生可按学制参保趸缴医保费。这一举措通过消除参保政策限制,有力促进了全民参保。同时,医保改革还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共济对象上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费用上从支付居民医保费扩展到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自付医药费用,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的实用性和覆盖面。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