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消纳新政:可再生能源消费强制考核时代来临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及电力、非电消费考核机制,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步入强制考核新阶段,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新能源消纳端迎来重磅新政,可再生能源政策全面升级。
10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组织实施,标志着可再生能源消费步入强制考核新阶段。
《意见稿》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是指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最低比重目标分为电力消费和非电消费。电力消费涵盖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非电消费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生物燃料等。
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副秘书长张葵叶表示,相较于2025年7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称“669号文”),《意见稿》不仅涵盖电力消费,还将非电利用种类纳入考核范围,且明确了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行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主任陶冶评价称,《意见稿》首次从“消费端”与“消纳端”双维度构建可再生能源保障体系,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十四五”期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由40%提升至60%左右,截至今年6月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5.7亿、11亿千瓦,占全部装机比重达45.7%。
随着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消纳压力增大。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提到,当前主要矛盾已从“装机规模不足”转变为“系统性消纳与市场化生存能力不足”。今年1-7月,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3.8%,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4.7%,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王宏志提出,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是缓解电网消纳压力的需要。
此次《意见稿》明确非电消费纳入考核目标,将直接利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制氢氨醇、生物燃料等产业发展。国金证券研报称,能源革命下半场主战场将向非电领域脱碳转向,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氨醇,可实现电力消纳,进一步带动风光储需求上修。
天风电新调研报告也指出,随着“十五五”非电领域脱碳进入落地,年度的“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将直接进一步增加氢氨醇需求,国内既有供给又有需求,产业链形成闭环,该政策将直接刺激国内氢氨醇需求。新修订的《意见稿》还对未完成最低比重目标的企业明确强制考核要求,逾期未完成的,予以约谈、通报,并纳入失信记录。
张葵叶称,《意见稿》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考核机制,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消费端的实际应用。近五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消纳及消费制度逐步完善,2025年7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一步上调了多地总量消纳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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