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要求定点药店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价格,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购药权益。

  同一款药品,用医保购买价格高,没有医保反而更低?这种医保“阴阳价格”乱象(医保价格差异)即将得到治理,规范市场成为焦点。

  10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旨在加强市场监管。

  国家医疗保障局方面表示,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歧视性价格)行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这种价格差异亟待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要求,定点药店通过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牟利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同时违背了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的管理要求,这种违规行为必须得到严肃核查处置。

  定点药店“阴阳价格”行为不仅侵害参保人员权益,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造成基金损失,影响医保体系的公平与可持续。

  国家医疗保障局方面表示,要求定点药店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不得以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价格销售药品,严格执行协议中药品“阴阳价格”行为的有关协议处理要求。对于定点药店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执行“阴阳价格”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购药权益,促进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