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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非车险业务监管通知,加强考核、费率管理,推动理性竞争。新规旨在降本增效,引导财险公司转向效益导向,促进健康发展。

非车险“报行合一”新规落地!保险业迎变革

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优化考核机制、加强费率管理、严格条款费率使用等方面加强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业内看来,非车险市场长期存在“价格战”,财险公司通过虚列费用、变相降费等方式突破备案费率,导致行业“内卷”和普遍亏损。保险监管强化,有助于引导财险公司从“规模导向”转向“效益导向”,促进降本增效和长期健康发展。

合理降低保费规模考核要求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要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通俗来说,就是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此前,车险以及人身险银保、个险等渠道均已深化执行“报行合一”要求。《通知》明确,其所称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近些年来,非车险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近五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超10%,贡献近半数财险保费规模。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恶性竞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通知》强调,财险公司应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加快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加强费率管理,推行“见费出单”

加强费率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应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费率,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同时,财险公司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保费收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财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即“见费出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指出,明确“见费出单”原则,有助于提升保费实收率,改善公司现金流,减少资金挪用和各种纠纷。

利于改善综合成本率,重塑竞争模式

事实上,在非车险领域实施“报行合一”已酝酿多时。人保财险总裁于泽表示,公司1月在厦门牵头召开行业协同会议,提出并推动达成深化财产险行业自律、探索开展非车险重点领域“报行合一”等行业自律共识。于泽认为,非车险“报行合一”将给公司综合成本率的改善带来大幅改变。龙格表示,从短期来看,“报行合一”将导致合规成本上升,但费用虚列减少,保险公司财务状况也将得到优化。这将倒逼险企提升产品创新和服务质量,竞争模式或将重塑。财险行业或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新规有效落地。具体包括:建立非车险“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加强非车险产品监管,新产品应按照监管要求开发和使用;强化信息支撑与智能化赋能,对财险公司报备产品进行智能检核。(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